SIM 卡實名制,原本話「引爆土製炸彈、綁架、販運毒品及走私等」嚴重罪案先可以攞 SIM 卡主資料,而家又變成只要係「嚴重罪案」就可以攞 SIM 卡主嘅資料。而所謂「嚴重罪案」,個門檻係最高刑罰多過 100 萬元或監禁多於 3 年的罪行。咁嘅框架下,即係只要告香港國安法,就可以無法庭手令嘅情況下攞 SIM 卡主嘅資料。 Tags: 37 comments 1209 likes 436 shares Share this: Pazu 薯伯伯 About author Pazu薯伯伯,旅遊寫作人,為最早一批在網上連載遊記的香港人,多年來足迹遍佈歐、亞多國,在喜馬拉雅山麓、東南亞、南亞等地區生活。著有《風轉西藏》、《北韓迷宮》、《西藏西人西事》及《不正常旅行研究所》,分別在香港,北京及首爾出版。 Pazu薯伯伯,旅遊寫作人。 97777 followers 85409 likes "http://Patreon.com/pazu" View all posts